做口型:“……萧矜。”
他静静地盯着,不说话,女人急起来,抓着他的裤腿剧烈摇晃:“是萧矜……”
“萧矜要杀我……!萧存!告诉萧存……”
萧逸慢慢地微笑:“知道了。”
他伸手,像要拉她起身的模样,女人脸上溢出欣喜之色。但紧接着,萧逸的手却转道,掰开了她紧紧揪住自己裤腿的手指,一点点将血玉抽了出来。
女人眼里的光,霎时间被恐惧的阴霾笼罩。
还未等她作出反应,萧逸双手已经掰住她的头颅,稍一用力,利落地拧断了她的脖子。
嘎嘣一声,断得干脆彻底。
大小姐想杀,大小姐容不得,那就必须杀。
你知道人类什么时候的模样最为赏心悦目吗?是即将杀死他们的时候,看着他们眼底的光一点点熄灭,感受着生命体征在自己手掌里一点点流逝。
最终只剩下一具面色灰败的尸体。
生杀予夺的感觉,实在是,太美妙了。
确认真正死了,萧逸剪开束线带,包裹好大小姐的血玉,开始布置爆炸现场。女人尸体在他脚边,血一点点凉透。任何威胁到大小姐地位的东西,都不可以存在。
没有人可以成为大小姐的绊脚石。
轮渡回港岛的时候,萧矜向他讨要血玉,萧逸想起来,上面还沾着女人的血。
这些脏血怎么能沾到大小姐手上呢?不能。
萧逸将血玉捏在指间,仔仔细细地擦拭干净,重新递回。
真好,他的大小姐还是干干净净的,手里不曾沾过一滴血。虽然她还不知道。血玉归还过去,萧逸没忍住,低下头,趁机虔诚地吻过大小姐的掌心。萧矜没推开他,好似一道无声嘉赏,萧逸吻落得愈发密集愈发热切了,舌尖细致地舔舐着她掌心的纹路。
萧矜这双手只能被他弄脏。
被他的血,他的精液。
萧逸抬眼,眼神里藏着一条小狗,殷切渴望地朝萧矜晃尾巴,试图从她秾丽眉眼间讨一句夸赏。
你不必脏手。
你面临的所有威胁,我都可以帮你处置。
时至如今,萧逸再度回想起那日傍晚,自己面对萧矜时,心头抑制不住涌起的忠诚与讨好,只觉荒诞。
从小到大,他都在讨好她,讨好她,成了他的本能。
可是萧家没把他当人看。
他只想拥有一个和睦的家庭,好好长大,挣一份自己的事业。这样微薄的愿景,萧家毁掉了,何叙姿毁掉了,萧存毁掉了。
他的天,是被萧存踩塌的。
萧逸又想起码头那晚,萧存是怎么敢,怎么敢,那样理所应当,让他想都不要想大小姐。
提起大小姐,大小姐……
萧逸一直记得,与萧矜此生第一次相见,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你真倒霉。
如果他不知道真相,他可以一直自认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