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到优美的间奏时我抱着史迪奇当作是她、她则抓着一件外套当作是我,一起轻快旋转、滑步,儘管好几次我们都笑场出来却还是没让脚步乱了节奏的又一起继续唱着:「wheneveryou'reintroublewon'tyoustandbyme.ohnowstandbyme,ohstandbyme,standbyme,standbyme.」
唱完后我紧抱住史迪奇、她则紧抱住外套,我们看着彼此好一会儿后非常有共识说:「我应该要买几件你也有的衣服!」如此有默契让我们愣了一下后一起欢笑出来,不过她念了我一下为什么我是抱史迪奇。
说是这么说,过几天她买了一个跟我这隻一模一样的史迪奇,我们再买了彼此都有的长版大衣外套,她更可爱买了一个情人抱枕,睡觉时可以环住她肩膀的让我笑到一个肚子痛,不过我怎么可以没想到这个?让我也上网订购。
我之前明明觉得这什么狗屁东西?白痴才会认为这对单身者来说有鸟毛用,小女生、小男生才在用的东西,產品送来后我把抱枕环在我肩上的看着莫凯伦时,还真莫明有股抚慰咧!
「再喷上你的味道。」她把我也有的英伦风格蓝色大衣外套掛在墙壁上喷着她的自製伍歆吉味道,就是挑我在使用的沐浴乳加水稀释,喷在上面,另一件则是喷上我常在用的香水,说她好喜欢我这款香水味道,很搭我大女人形象。
说大女人让我有点惭愧,都不敢跟她说我因为没有拿到莫凯伦的签名哭得跟蠢妞一样……
不过我真想问她穿什么内衣的也去买一件……想想觉得还是不要好了,好像变态。
看到她喷完以后把脸埋进外套胸口位置时,我突然有一种感动想哭的感觉。以前我总不太能够深入体会什么叫苦中作乐,觉得苦就是苦,哪还有什么乐的心情?终究不过是换来更多空虚,这份意义究竟在哪?那所谓的开心根本称不上叫做开心,若那样能够减去一分苦倒有其效果,然而只是换来更多苦罢了。
现在,我真的有股快乐在心头流转,这女孩始终没有因为我们的处境选择放弃。我问过好几个朋友,十个里头有八个说完全无法接受异国恋,顶多国内远距离,但最好是可以陪在身边。
剩下的两个可以,也闪烁着不确定与没把握可以维系长久的关係,这不是说结婚就可以解决的事,毕竟要克服的事情很多、很多。除非你本来就很爱往国外跑或是有够旺盛的热诚,这份热诚不单单只对情人,还要对他/她的国家、各种文化都相当喜爱,讲白一点要我为爱走到台北我就会犹豫了,实在不喜欢台北的天气跟拥挤,就像要我到山顶尾端居住也是好犹豫的事呀!
儘管人们是很可以适应环境的生物,但我想为什么国小至高中同学们大多还是居住在故乡就是这么一回事吧?好比我大学四年是在台北读书,始终无法喜欢那边的饮食,毕业就回来了,要改变从小到大的习惯非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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